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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机动车交通事故

非机动车交通事故

我骑电瓶车逆道行驶了,与对面的自行车相撞(自行车刹车失灵),当时没有报警,交警没来处理。当天带自行车者去了医院并付了医疗费。过了几天他要求赔偿误工费、营养费等之类的费用,请问我是全责还是主要责任,自行车者有责任吗?我是不是必须赔偿全部费用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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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自行车者手臂磨破点皮 下巴缝了一针,这样的伤会耽误工作吗?他有权要求赔偿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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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也伤了眼睛,左眼整个肿起 淤青,这样他要求赔偿是不是可以3/7或2/8呢,不必全赔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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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冰冰律师回复:

电瓶车是全责,需赔偿相应的费用。
以上回复信息仅供参考,如需详细咨询请致电。
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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